1. 在事故发生时,运行人员除根据本规程处理外,还应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,仪表指示和设备的外部象征迅速判明原因,在值班长及值长带领下,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,尽快解除人身和设备危险,以不损坏设备及对外供电供热为原则。
2. 发生事故时,应尽可能的保证厂用照明及厂用电正常供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