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机长安排锅炉巡检员,立即持对讲机到就地察看火情,确认着火后,立即安排本机义务消防员灭火。
2. 炉副机长应立即关闭燃油系统来、回油电磁阀,并用对讲机只林炉巡检员打开燃油系统事故放油门,关闭来、回油电磁阀前后手动门,并严密监视火嘴情况。
3. 机长可根据火势,要求输煤燃油泵房立即停止供油运行,彻底切断油源。
4. 炉巡检员根据机长命令,尽量切断油源,并与其他义务消防员一起,用干粉灭火器,1211灭火器,或沙子积极正确的救火,一直到厂部消防员接替后,方可撤离。
5. 机副机长应严密监视机组运行,保证机组正常。
6. 机、电巡检员应协助炉巡检员积极救火,直到厂部消防员接替救火,救火人员在进行救火时应注意观察火势和实际地理位置,首先注意个人安全。油枪平台及燃油电磁阀处着火较大,扑灭困难或已经危及到煤粉管(保温已经烧坏)时,为防止事故扩大,减少设备损坏,应立即紧停锅炉运行。
7. 灭火后向值长汇报情况。
8. 值长根据火灾损失,确定机组运行情况,紧停锅炉运行或损失严重,须停机处理时,可申请停机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