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能采取有代表性的变压器油、汽轮机油和其他油样,对运行设备和贮油设备中的采样做如下规定:
采样瓶一般为500~1000ml的磨口具塞玻璃瓶,并应符合下述要求:
1.取样瓶应先用洗涤剂进行充分清洗,再用自来水冲洗,然后用去离子水(或蒸馏水)冲洗干净,于105℃烘箱中干燥冷却后盖紧瓶塞备用。
2. 取样瓶应能满足存放的要求,如是无盖容器或无色透明的玻璃瓶是不适于贮存的,应用磨口具塞的棕色玻璃瓶。
3.对于新油验收或进口油样,一般应取双份以上的样品,除试验所需的用量外,应保留存放一份以上的样品以备复核或仲裁用。
4.每个样品应有正确的标记,一般取样前应将印好的标签贴于取样容器上,标签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:
(1) 单位名称。
(2) 机组编号。
(3)汽机油牌号。
(4) 取样部位。
(5) 取样日期。
(6)取样人签名。
取完样后,应及时按标签内容要求逐一填写清楚。(zjl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