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防止锅炉、汽轮机等设备的严重损坏,保证人身安全,遇有下列情况应紧急停炉:
1.锅炉达MFT条件拒动。
2.锅炉严重满水,水位达+200mm,炉MFT拒动。
3.锅炉严重缺水,水位达-280mm,炉MFT拒动。
4.炉管爆破,无法维持汽包正常水位。
5.水冷壁、过热器、再热器、省煤器等外部管路爆破,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或无法操作时。
6.炉膛或尾部烟道发生爆炸使设备严重损坏,有倒塌危险或锅炉钢架被烧红时。
7.尾部烟道再燃烧燃,排烟温度达250℃以上时。
8.所有水位计损坏时,无法监视汽包水位。
9.汽压超过安全门动作值,而锅炉安全门拒动同时一、二旁路及向空排汽门不能打开时。
10.当热控DCS系统全部操作员站出现故障(所有上位机“黑屏”或“死机”),且无可靠的后备操作监视手段。
11.控制电源全面中断,不能立即恢复,无法监视控制。
12.锅炉再热蒸汽中断。
13.厂房内发生火灾,直接威胁锅炉的安全运行。 (ls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