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炉一周内,可采用给水压力法进行保养。
方法如下:
1. 停炉后自然降压,并保持连续排污。
2. 当汽包压力降至5.0Mpa时,联系化学化验水质,若水质不合格应进行换水,待炉水合格后,关闭定排一、二次门及总门,解列连排。
3. 汽包压力降至0.5Mpa以前,炉水必须合格。
4. 当汽包压力0.5Mpa以上,过热器管壁温度200℃以下时,可向炉内上水进行升压。
5. 汽包压力一般保持在0.5-3.0Mpa,最低不低于0.5Mpa。
6. 保养过程中,汽包压力降至0.5Mpa以下(压力为零)时,通过给水旁路向锅炉上水,上水的同时依次开启锅炉定排、锅炉各疏水门换水。换水流量控制在15—25T/H。
7. 充压后做好记录,通知化学人员化验炉水溶解氧。
停炉一周以上或进行压力部件检修,可采用余热烘干法进行保养,方法如下:
(1)停炉后,关闭各风烟挡板和炉门,紧闭烟风系统。
(2)当汽包压力降至0.8-1.0Mpa时,开启锅炉疏水门、放水门,尽快放尽炉内存水。
(3)当汽包压力降至0.1-0.2Mpa时,全开本体空气门。
(4)当锅内水已基本放尽,启动引风机、返料风机及一次风机、维持床料流化,利用床料余热烘干锅炉。
(5)停止烘干后,封闭锅炉,当省煤器出口烟温降至120度以下时,关闭和本体空气门,疏放水门。 (ls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