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象:
1. 汽包水位低于正常值。
2. 电接点水位计指示负值增大。
3. 水位低报警器报警,低水位信号灯亮。
4. 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小于蒸汽流量(锅炉爆管时相反)。
5. 过热蒸汽温度升高。
原因:
1. 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,给水调节装置失灵。
2. 水位计、蒸汽流量、给水流量指示不正确,运行人员因误判断而误操作。
3. 给水压力下降或给水泵故障。
4. 锅炉排污管道、阀门泄漏,排污量过大。
5. 水冷壁管、省煤器管泄漏或破裂。
6. 运行人员疏忽大意,对水位监视不够,调整不及时或误操作。
7. 锅炉负荷剧减。
处理:
1. 当锅炉汽压正常,给水压力正常,而汽包水位低于-50mm时,应验证水位计的正确性,必要时冲洗水位计。
2. 若给水自动调整器失灵,则改为手动调节,若给水调节装置失灵,可切换旁路或备用管路,适当增加给水量。
3. 若水位继续下降,且到-100mm时,除继续增加给水外,须检查排污门和放水门是否关严,必要时,可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。
4. 如给水压力低引起水位下降,应立即通知汽机值班人员提高给水压力,如给水压力迟迟不能恢复,汽包水位继续下降,应适当降低锅炉蒸发量。
5. 如汽包水位继续下降,并且从水位计中消失时,必须立即压火停炉并继续向锅炉上水。
6. 由于运行人员疏忽大意,致使水位从汽包水位计中消失,电接点水位计无法判明时,立即停止向锅炉进水,并紧急停炉,停炉后进行汽包水位计的叫水,如叫不出水,严禁向锅炉上水,经叫水后,水在水位计中出现时,可增加锅炉进水,并注意水位恢复。
7. 故障消除后,尽快恢复锅炉机组运行。
锅炉缺水的预防:
1. 不间断地监视各水位计,并定期对照,校对各水位计的正确性,并定期进行冲洗。
2. 负荷变动时,应及时调整水位。
3. 定期检查给水调节装置,应灵敏可靠。
4. 给水压力低时,应及时与给水岗位联系,增加压力。
5. 在停用炉因进行工作须上水时,应注意运行炉的给水压力。
6. 锅炉排污应严格按照排污规定执行。(lsh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