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保证受热面内部清洁,保证汽水品质合格,必须对锅炉进行有计划的排污。
排污有两种:
1. 连续排污:装设在汽包内部用于排出炉水中的悬浮物质,以维持额定的含盐量保证良好的汽水品质。
2. 定期排污:装设在水冷壁下联箱底部用于排出在下联箱的沉淀物质,迅速调整炉水品质以补充连排的不足,当炉水品质不良时应增加排污次数。
3. 连续排污由化水人员控制调整,调整前应通知司炉。定期排污由运行人员操作,每天一次,化水人员负责监督。(hxl)